三、问题:这篇著作是基于基督教的还是基于自然法思想的
在这里给大家提一个问题:究竟洛克描述的状态是个充满和平与安全的道德社会还是仅仅给霍布斯的所有人与所有人互相敌对的野兽世界下的自然状态披上一层薄薄的外衣,或者是类似披着羊皮的狼那样给霍布斯的理论罩上一层洛克的外衣呢?
洛克好像在说两件互相矛盾的事:一方面,自然状态被描述成传统的人们互相承担责任与义务为基本相处原则的社会,而另一方面,他又在谈当代的霍布斯的天然的权利的理论,这个天然的状态赋予每个人具有保存自己生存的权利。那么,洛克究竟是赞同古罗马希思罗的相互承担责任的自然状态理论还是主张当代的霍布斯的从政治学延伸出来的神学上的理论,如人作为神的产物,其本能决定了他具有自我保护以求生存的权利?那么究竟洛克主张的是责任为先还是权利为先呢?还是说洛克自己在这一点上就是混淆的?他是无意中将两种矛盾的理论混在一起还是有意地不把事情说清楚呢?
在21世纪初有一位著名研究洛克的学者认为,洛克在自然状态理论中所提到的平等就是特别基于基督教神学思想的相关理论。洛克在第4节中(下篇P4)论述道,“显而易见地,在自然中的处于同等物种优势地位的同类物种,其个体之间应该是互相平等的”([T]here being nothing more evident, than that creatures of the same species and rank, promiscuously born to all the same advantages of nature .… should also be equal one another,P97)而这个观点就是基于宗教的平等而来的,因为在宗教观点下,同样的物种,如人,与上帝之间有着相同的道德关系。
然而洛克在下篇中对于神学基础是没有触及的,他在文章中没有提及任何宗教中的重要人物,如耶稣、圣保罗或新约等。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疑问:究竟这些是寓意于上帝创造的世界中,还是上帝之作的叙述不过是摆设性的论述而实质上下篇就是世俗性的以自然法为基础的政治理论?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思考美国的政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美国政治以此为基础,这一点从美国独立宣言中尤其是“每个人生而平等”的基本观点上可以看得非常清晰,而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谈及的自然法和自然神又似乎呼应了神学观点。抑或是这种自然法理论本质上是一个纯粹的世俗的自然法论述,因而可以完全不需要神学与上帝的概念呢?
这种争论虽然是纯粹的理论上和学术上的,但是它影响到了我们今天对日常的公共生活的态度,例如对宗教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立学校究竟要不要保留祈祷仪式?摩西十诫是否应当在公共场合中摆放,如法院和其他的公共场所?如果你采取杰斐逊的另一个著名立场,你要不要支持杰斐逊的观点认为在宗教与政治之间必须设置一道防火墙,使之完全隔离。这些问题都依赖于我们对洛克的自然法与自然的状态的论述的解读。
你们也可以从这一点上看到我们的日常的公共政治生活中是如何深深地在各个层面受到了洛克的影响。这里我们可以自问:我们今天与三个世纪前的约翰洛克时代的人们有很大差别吗?可能没有,我们和三个世纪前的人们,在公共政治的认知上,可能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四、财产理论/劳动价值论
洛克的自然法理论的核心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而这个描述之所以重要,因为它进一步延伸到了洛克的财产理论。这个财产权来自于我们的工作:我们在自然资源上花费了我们的劳动,而这个劳动里面具有价值,这个价值就是我们的财产。
自然状态下,自然资源原本是属于整个社区的而不是某个个人的,卡尔马克思称之为“原始共产主义”。这种自然状态是所有共享自然资源的人的共同财产,而一旦某个人将自己的劳动加在自然中的某个物质上,这个物质便为这个人所有了。
在第27、28节中,洛克有一个著名的公式(P19-20):”每个人身体里面就有着财产,而这个财产任何其他人都不享有,唯有他自己能享有。”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带着自己的一份私有财产,是自己身体里面带着的,任何其他人都无权拥有它。“他身体里的劳动能力,他双手的工作能力,我们可以说,都是属于他个人的……因为劳动是劳动者的无可置疑的财产,因此只有劳动者自己能够决定在什么样的大自然物体上施加他的劳动,只要这个劳动仍然会为其他人保留自然界中足够的好的资源。……这样,劳动便将大自然共有的物质区别于他个人:因为是他在这些物质上,在大自然共同母亲的物质之上,加上了他个人的劳动,使这些被他的劳动加工过的物质具有了属于他的私人的财产权。” ([E]very man has a property in his … person: (this) nobody has any right to but himself… The labour of his body, and the work of his hands, we may say, are properly his…. for this labour being the unquestionable property of the labourer, no man but he can have a right to what that is once joined to, at least where there is enough, and as good, left in common for others…. That labour put a distinction between [him] and the common: that added something to them more than nature, the common mother of all, had done; and so they became his private right. P107-108)
在这一节,洛克从自然状态,也就是所有人共同拥有的状态,转移到了另一个状态,就是我们有我们的劳动能力的身体和能够劳动的双手,我们可以决定选择在哪些物质上进行劳作,而这样的劳作使得原本共同拥有的大自然的物质变成了可以私人拥有的财产的源泉,而这样的私人所有就成了一种权利,即劳动者私人的财产权。
五、经济理论
洛克认为,自然法决定了私人的财产权,而正是因为要使得这样的私人的财产权获得安全保障,人们最终成立了政府。洛克在此提出了一个惊人的道理,那就是:世界创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使世界转向文明并提升文明。那些努力提升文明和发展文明的人,他们在大自然基础上施加劳动,他们是人类的贡献者。
他在第34节中说到(P23),上帝给予人类的是公共的世界,但既然他为了人类利益而给予了人类,人便可以从这个公共世界中汲取资源,我们不能设想上帝给予这样的世界后,只是希望世界总是处于公共拥有并且不被开发的状态”,然后他说,“他将世界给予了可以使之产业化的理性的人,……而不是给予那些成天争吵不休的幻想者或贪婪者。(God gave the world to men in common; but since he gave it for their benefit, and the greatest conveniences of life they were capable of to draw from it, it cannot be supposed he meant it should always remain common and unclutivated. He gave it to the use of the industrious and rational…. Not to the fancy or coveteousness of the quarrelsome and contentious. P110)
洛克在这里暗示着,这样一个状态应该是一个商业状态,也就是说,洛克的共和国是一个商业的共和国。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他们将商业看作是文明人生活中的附属物。柏拉图要在花园土地上建立一个共产主义制度,亚里士多德将对于私有财产认为是个人的需要,是一种能够让文明人(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工具。经济一直都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它隶属于政治。洛克将这种古代的教义后来变成中世纪教义的观点完全改变了。他认为世界属于有生产能力的和理性的人,那些通过劳动和工作丰富了整个社会财富的人。
从约翰洛克走向一个世纪后的经济学创始人《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的这一步相对约翰洛克这一步而言就是比较小的顺理成章的一步了,只剩下最后一点点。对于洛克而言,个人的财富没有天然的限度,这个从某种角度上说,是一个非常核心的观点。在自然状态下引进的货币的概念为资本的原始积累奠定了基础,不仅使得资本的原始积累成为了可能,而且这个过程成为了一种带有高尚道德的社会责任。我们承担了一种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在原始的资源基础上去工作、去提升原始的自然物质的状态。通过让自己变得富裕,劳动也使得劳动者无意中为他人的利益而做出了贡献。
看下面这一段,非常震撼:印第安的庞大而富饶的土地上的一个国王,他的生活条件不如英国一个拿日薪的工人(注:最低级的打短工的人)(A king of a large and fruitful territory in America, feeds largest and its clad worse than a day labourer in England) 当然这就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提升了所有人的生活水平。在共同的财富基础上创造价值使得共同体(commonwealth)增值的观点,使每个人得以从历史上的先哲在道德和政治上对劳动的限制以及宗教传统对劳动的压制中解放出来,劳动成为了价值的源泉并且成为拥有私人财产权的依据,这是一个惊人的极具说服力的观念上的转换。洛克将劳动而不是自然作为人获得财产的方式,并肯定了人可以借此拥有无限量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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