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8日星期日

耶鲁大学夏皮诺教授法哲学(十)

2018/7/8


——马克思主义的破产与遗产(5


【译者按:之前在最开始的时候,教授介绍不同的法哲学流派时说道,不同哲学流派对政府的合法性的说法不一样。例如自由主义的国家合法性是被统治者的同意,因此也叫契约社会;功利主义的国家合法性不是被统治者同意而是国家必须最大化最多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是为人民谋到了利益,则这个国家就是合法的。教授介绍马克思主义的法哲学(对于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官方思想的中国来说,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时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合法性以这个国家是否存在剥削为标准。意思是,如果一个国家不存在剥削,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合法的,相反就是不合法的。例如,如果由马克思来判定美国,则美国是一个非法国家,因为存在马克思认为的剥削。然而剥削理论究竟能不能立得住呢?从今天开始,我们将看教授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进行分析。

不过,这一课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评述,前面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我省略了,但是只有一个内容,如果在中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大学以下的水平)不会接触到,但是前面的课程教授提到了,就是马克思对于剥削的一个解释。这里先补充一下教授介绍的马克思对于剥削理论的剥削的自我澄清:马克思认为,剥削这个词并不是道德批判,剥削并不表示资本家违反了雇佣的合约,例如少给钱或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情况,马克思认为剥削指的是工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全部被资本家侵占了,这些价值来自于工人的劳动,所以理应归工人所有,这是根据谁劳动谁拥有的原则。因此马克思认为,工人通过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必须归工人所有,因此,资本家占去了这部分增加的价值就是剥削。因此,尽管资本家按照雇佣协议支付工资,没有克扣没有拖欠,但仍然是资本家剥削了工人。马克思特别强调,剥削一词只是一个技术性词汇,不是道德批判。

以上内容根据教授的前一节课的内容总结而来,为节省时间而没有原文翻译,请谅解。】



不过现在我们可以更深一步看看马克思的微观理论,以及马克思思想的微观理论基础,因为我认为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一点对我们后面的课程来说有意思的内容。


他的微观理论的核心是劳动价值理论,就此,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们将谈一谈马克思关于活人的劳动的理论假设,然后看看劳动价值理论背后的道德批判,尽管劳动价值理论存在着理论问题,但是这个房间的大多数人可能仍然认为它有吸引力。再后面我们要看看他所希望建立的一种另类理论是什么。


如果你们回顾我上次谈到的劳动价值理论,我说过,马克思坚持认为活人的劳动力是价值的源泉,他说,劳动力是唯一创造新的剩余价值的要素,对吧?所以,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而且这个问题,约翰诺米尔也在他的文章中提出来过,就是我要求你们都读的那一篇论文,就是:它忽略了死去的工人的贡献。例如我们前面说到的引进新机器设备,如珍妮纺织机,或者随便其他的什么都行,那么,那些制造珍妮纺织机的人有没有贡献在里面?他们难道不应该是这个贡献(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吗?(如果是,)那么他们难道不是被资本家或者活着的使用珍妮纺织机的工人剥削了吗?所以,如果你认真地审视这个问题,那么你肯定不得不说那些剥削所指的内容简直是太过于简单化了,因为它们不能涵盖死去的工人的贡献。


但是接下来又有第二个要素,它(译注:指马克思的剥削理论)没有能够涵盖的。劳动价值理论假定资本家的贡献是什么?零,对吧?但是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说资本家也在剩余价值的创造中作出了贡献呢?这时我要再一次地提醒各位将你们的思维拉回到19世纪,当时的知识劳动被认为是没有多少价值的:(因为当时的人会说)你们不过就是运营这些大工厂而已嘛!然而,当我们想到企业主是创造生产线的第一人的时候,我们当然会觉得那种将资本家的工作看作是对所创造的产品的剩余价值没有任何贡献的说法是非常荒谬的。不过,如果你再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那么你们会发现,工人劳动的结果和资本家劳动的结果如何去衡量,有没有一个衡量的机制,这些问题(马克思)完全没有提到。


再下来,如果马克思的典型模型中所谈的这个工人有配偶的话,那么,在家照顾他的那个配偶,如给他做饭,帮他做好三明治带到工厂去吃等等等等,她们这些人算不算做了贡献呢?(如果这些都算是贡献者,那么,)凭什么说只是工人被剥削了呢?而不同的理论家都表示,如果你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严肃的理论的话,就像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马克思主义那样,那么,看起来就和我们所说的死去的工人的情况一样,在家照顾工人的配偶们,他们要么是间接地被资本家剥削了,要么是正在被他们所照顾的每天去上班却不付钱给她们的工人们剥削了。于是,我们看到一系列的女权活动家对劳动价值理论进行批判。而这一点(译注:指女权主义者的观点)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得到了认可。例如,纽约州在1986年有一桩很有意思的离婚案,说的是一对夫妻在纽约州结婚,丈夫去学校学医,妻子在家,帮他织袜子帮他做三明治帮他完成了医学学业。但很多年过去了,他们离婚了。结果,除了离婚案所通常涉及的问题事项之外,法院说,在家的妻子在丈夫的从医过程中应当有一份属于她的利益,因为在他行医工作中包含了她付出的劳动,她帮丈夫织袜子做三明治才能使他专心去上课并成为执业医生。这是职业发展中的额外付出。所以法院判令医生给予妻子40%的行医收入并要求他终生购买以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以确保她的应得的财产收益获得足够的保护。


所以一旦你开始这样的审视过程,你就会看到,我仅仅是用了三个例子来说明(马克思)这一理论所遇到的困境。只要你认真分析劳动价值理论中的工人的劳动是剩余价价值的唯一源泉的说法,那么你会问,为什么要用这种狂热的方式单单只承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呢?所有那些在生产过程中做出直接贡献的,如资本家,或间接贡献的人,他们的地位在哪里?当然,如果你理解了在家的配偶所做出的贡献的话,那么你会发现星期日老师(译注:指教会)也对生产过程中的新的剩余价值的产生有贡献,他们将职业道德教给了工人。难道星期日老师没有对生产工人的劳动生产效率起到促进的作用?等等等等。所以,如果你不断地追索谁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的剩余价值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的话,你将会勾绘出一个巨大的无形的复杂的贡献者网络图,它将给出各种人做出的大大小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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