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

耶鲁大学夏皮诺教授法哲学(十二)

2018/7/22

第十一课 马克思主义的破产与遗产(7)

再看一个中等难度的例子:一匹马在煤矿矿井处将一车一车的煤从出口处拖到升降机,然后我们从升降机把煤取出来。对此,我们可以仿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做一个完全的等同的(马被剥削的)学说。我们可以说,马的第一个小时的工作补偿了它所消耗的食物,但它一天工作十个小时,所以其余九小时的工作它创造了剩余价值,但是这个剩余价值不是马得到了,而是被其他人占有了。那么,马是不是被剥削了呢?是?不是?没人认为马没有被剥削。

所以这是一个更具有迷惑性的例子,因为有些人对于动物权利的态度比其他人更加开放,对吗?因此洛克说,动物是上帝送给我们使用的下脚料,但我们不是那么硬心肠,至少有些人不是。所以如果你将马作为一个道德评价的载体来看待的话,那么,像这样用马就不那么令人愉悦了。但无论我们是否想说剥削是不公正的_不仅仅是残酷的,如果马力足够的话,而是不公正的_它都完全取决于一个大前提,那就是生命有权享受它们的劳动成果。这就是劳动成果理论。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你拒绝劳动价值理论,你仍然还保留着劳动成果的理论在你的心里。很多人并不想完全抛弃劳动成果理论:如果我写了一本书,我会想,“我投入了所有的心血和泪水在这本书上”,如果有人要拿走,(我会说,)”你偷了我的成果。“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强有力的行为。

但是并非每个人都接受它,对吧?不是每个人都接受这样的说法,我拥有我所创造出来的成果,这是一种非常个人主义的自我中心的概念。我们有这方面的反对性的说法-先看洛克在(《政府论》)第一卷里的说法,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我们,是我们成为微缩型上帝,(注:这是圣经里的创世纪里的话,不是洛克的话或者其他作者的话),所以我们对于我们的成果具有所有权,就像上帝对他所创造的万物具有所有权一样。
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下:《政府论》,作为自由主义的书,指的是第二卷,第一卷是驳论文,由于论文是评述他人著作(菲尔默),而该作者认为上帝创造亚当,因此将权力交给了亚当,而亚当的最亲的血亲后代应该是权力的所有者。由于该理论使用圣经的说法,因此洛克也以圣经的说法来驳斥他。而第二卷,按照耶鲁大学教授的《政府论》解读的课程观点,它是一部世俗的著作,其中虽然也提及了上帝这个概念,但是整本书从未提及耶稣与圣保罗,而任何宣传基督教的著作都离不开这两个人物。但第一卷并非的洛克的自由主义观点。

我们来对比罗伯特诺奇克的观点,他说:为什么将一个人的劳动与外界的东西结合就表示他拥有了这一样东西呢?可能是因为一个人本身的劳动在里面(如果你同意的话,这里表示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而一个人如果是因为将自己的东西融合进其他东西的话,他就拥有了自己曾经并不拥有的东西。而所有权正是通过渗透而使其他的东西成为自己所有。但是若如此,为什么不说我原来拥有某个东西但是在混入其他东西后,我失去了我所拥有的,而不是拥有了其他的东西呢?(例如,)如果我拥有一罐西红柿果汁,我将它倒入海里,那么,它的分子(用声波监测我可以知道)均匀地融进了整个大海,那么能不能说我拥有了大海呢,还是因此我实际上是损失了我的西红柿果汁呢?

【注评:针对最后一个例子,我们对比一下洛克诺奇克的理论差别:
洛克认为,他认为,劳动者的劳动使得原始的大自然的物体增加了价值,而且增加了很多,按照他的估计,所增加的价值是原状态的十倍百倍千倍,所以,洛克认为,人通过获取自然中的物品,加入自己的劳动之后,使新的物品的价值增加了(按增值千倍来计算)999倍,这是劳动带来的,所以这个取之于原始的自然中的物体经过人的劳动后就成为劳动者的。
诺奇克说,如果西红柿果汁从这个人手里回归到大自然,而不是这个人从大自然里取出原材料然后加入劳动变成千倍于原来的东西,那么,这个撒西红柿果汁到海里,既不是劳动,更不是从自然中取物体加入劳动而成为新的物品,也未使任何东西获得增值,无论是大海还是西红柿果汁。
对比下可以看到,二者之间根本是不一样的事情,程序上和内容上都是反过来的,因此,这个举例不是按照洛克的原理论的举例,因此其结论无法推翻洛克的劳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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