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从奴隶到公民(第一部分)——非洲裔美国人争取平等权利的历史 (4)

7、罗伯特·维弗尔(Robert C. Weaver), 1907-1997,哈佛大学本科硕士经济学博士,1934年刚博士毕业即被罗斯福任命为“黑人内阁”成员,1966年被林登·约翰逊总统任命为新成立的住建部部长,为当时行政分支,即总统府,的最高级黑人官员。他一直是官员,从政治上为争取黑人的经济条件的改善做出极大贡献。这里简单介绍一下约翰逊总统。他从接任被刺杀身亡的肯尼迪总统后,进行了名为“Great Society”的经济改革,这一改革使全国所有人的生活条件有了大幅提高,医疗保障、贫困救济也是那时开始的。他当时提出的口号是“向贫困开战”, 他执政期间启用了好几位黑人高官,维弗尔就是其中一个。

插入一段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历史过程——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发现参与平权的黑人精英不仅仅是以抗争者姿态出现的,还有很多是政府官员、教育家、法官等等,因此,我在标题中也没有说黑人平权抗争的历史过程。他们与中国情况不同,当年美国自由派白人帮助非洲裔美国人回到非洲,建立自己的国家,但是,多数非洲裔美国人不同意这样的做法,他们中绝大多数出生在美国,非洲是他们祖先的地方,但不是他们的,对他们而言,没有"回到非洲"的问题。同时,他们中受过教育的人发现,美国的法律及美国所倡导的自由的价值也是他们发自内心表示赞成的,所以,他们中从最早的受过教育的人开始,都喜欢这样的法律秩序和政治秩序,所以,他们中有人在白人自由派的帮助下,获得了受教育和进入政府和各权力部门的机会。与中国对比一下:中国范围内,整个国家是否定个人权利的,这致使中国追求自由的人根本无法进入政府及各权力部门,甚至由于言论管制和学术不自由的原因,连进入国内的大学这样的非权力部门也不可能。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秩序是社会秩序中的一部分,是社会秩序中纳入法律规范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社会秩序本身是与法律秩序相辅相成的,要改变法律秩序,就是要改变社会秩序,正因如此,我们看到NAACP的领袖最终与民间争取平等权利的普通人发生了战略上的巨大的差异。具体如下:

NAACP成立于1909年,是以杜比奥斯为代表的几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北方黑人精英与他们的白人朋友们一起创建的,他们反对种族歧视和种族迫害。而这个组织最终成功地将很多因种族而歧视对待黑人的当事人,包括学校、政府部门等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庭,并胜诉。这一路径不仅使他们看到希望而且让他们以为坚决不妥协地捍卫种族平等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所以,在1955年布朗案获胜之后,他们要求全国NAACP分部诉至本州法院要求改变当地的种族歧视的原定社会及法律秩序。但是这与南方当地黑人群体,尤其是中产群体的诉求并不一致,他们希望首先保护自身已经获得的经济利益。这是生存第一的思想,实际上无可厚非,真正需要调整的是NAACP总部的战略,但是历经六年,总部仍不能提出新的战略。而种族平等的愿望在美国南方也没有进展。
即使在普通学校的合并问题上,也没有进展。而在南方的高等教育里面的并校结果令人失望,1950年胜诉的一个高等教育案件,南方没有分校的高校专业之后实现了混合招生,但是混合招生带来了黑人学生的极个别少数难以与白人学生交流与沟通问题。这就是法理学所说的:在社会秩序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法律秩序不会得到期待的结果(背景介绍:在西方高校如果不能与其他学生融合,学习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教授设计的大量学习必须在小组讨论中进行,而教授不会硬性规定任何分组,所以会致使黑人学生因为孤立而无法融入小组学习和作业中,今天的中国留学生就面临当年黑人学生的问题,致使黑人学生的成绩处于落后地位。)这样延续了六年,黑人大学生开始公开表达不满,他们的表达方式就是:上街、违法。具体是:学生穿戴整齐地大量进入种族隔离下白人的商场、公园、酒店、餐厅、巴士等。
而北方黑人学生也与白人同学一起坐巴士到南方各州。在到达种族隔离州的边界,黑人与白人学生被要求下车,并分别按照前后车厢上车就坐,但是所有的学生均拒绝,并拒绝下车——这就形成了“静坐”(英文词叫“sit-in”,意思是“坐在里面”)潮。同时很多黑人学生因涉嫌违法而被捕,这就是公民不服从运动。它与不合作运动不同之处在于不服从是大量的人故意违反自己反对的法律,而不合作就是拒绝参与或使用某种被抵制的公共服务,甘地当年在印度号召所有当地人辞去政府部门工作,由于英国人少而致使政府瘫痪。如果中国,比如,大家持续拒绝使用百度或腾讯,也会有震慑力。需要提醒的是:这一切都是由各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实施的,并不是自发的。而这时,NAACP的大律师马休指学生这样做是“疯了”,说学生不应该破坏法律,学生这样是冒生命危险。马休认为不应该搞公民不服从运动,而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打破种族歧视法律(指Jim Crow法)然而私人营业场所,如酒店、餐厅、巴士、银行等等,法律顾及不到,这些社会秩序还是需要社会力量去打破。

当时的组织——学生非暴力联盟委员会(简称SNCC)——的领袖约翰·刘易斯(他也是后来的 #塞尔马至蒙特格马利游行的组织者之一,是现任国会民主党议员)说:这是涉及整个社会的问题,不是三五个律师可以解决的问题,它需要我们大家带着我们的信念和诉求走上街头。况且,从1954年到1960年,整个混合招生制度并没有展开,说明单纯通过法律途径是不能解决种族歧视问题的。学生们已经没有耐心了。学生们与律师团体之间发生了争执。而当被捕学生在需要律师担保出狱和辩护的时候,面对来自家长与学生组织的强大的压力,NAACP组织最后还是尽力帮助这些被捕学生出狱和法庭辩护。而这就是学生开启的民间抗争战略(这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由学生领袖经过长时间酝酿而成的),这场运动中,也有马丁·路德·金。

8、马丁·路德·金(1929-1968)
马丁·路德·金于1955年获得神学博士学位,罗莎·帕克斯案件时他刚刚毕业。他的祖父是神职人员,他的父亲是神职人员,他也是一位神职人员,属于标准的黑人中产家庭出身。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有了自己的轿车,而那是全球经济大萧条的时代,而且也是美国面临大量失业和饥饿的年代。他在回忆录中曾写道父亲有一次开车带着小马丁·路德·金,被一名白人警察拦住要查看证件,白人警察开口说,“小子(这是酒店餐厅中客人称呼侍应生的用语,把证件拿出来看一下。” 他父亲指着儿子说,这是小子,我是男人。”所以,老金一直鼓励小金投身种族平等的事业。
马丁·路德·金是从另一场运动中走上黑人民权抗争历史的前台的,这就是1955年的“公交罢乘”事件,这一事件开启了黑人民权运动的历史(1955-1968年),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历史进入抗争阶段也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它缘起于阿拉巴马州的蒙特格马利的一部公交车上,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拒绝给一位从前车厢走进后车厢的白人男子让座,她因此违反吉姆·克劳法被捕入狱。这时一位黑人女教师尤·安·罗宾森(Jo Ann Robinson)提议全市黑人拒绝乘坐公交车,她几年前就有此想法但没有契机。马丁·路德·金在这一事件中站了出来,领导全市黑人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公交罢乘活动。公交公司原本以为只会维持一天的抗议活动持续了一年多,最终公交公司让步,使阿拉巴马的首府蒙特格马利实现公交混合乘车。这是一次来自非学生团体的全市规模的抗议行动。这也可以看作是南方黑人对NAACP总部战略的回应,南方黑人以集体的行动,而不是等待三五个律师们为他们解决存在于全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不过,这场运动远没有结束,公交罢乘导致白人经营的公交服务没有如马丁·路德·金想象的那样推广到南方各地。但是此后,马丁·路德·金组织建立了自己的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简称SCLC),他担任首届会长。比NAACP总部战略更加可行的是:这样形成的大规模的抗议不会使其中某一阶层的经济利益受损,它更具有广泛的认同性与参与性,尤其是黑人中产者。事实上,学生领袖刘易斯和民间领袖金都是黑人中产者的代表。而同一阶段的黑人中产者中的黑人律师“教父”沃尔顿,为了保护当地黑人中产者的经济利益,更是以消极回绝方式否定了NAACP总部发起的由各地分部针对普通公立学校实施白人黑人孩子分校的现象提起诉讼的倡议。总体说,1955年的布朗案使NAACP获得盛名,但是其后的争取黑人平等权利的中心从这个组织转移到了民间黑人中产者的各个组织,其中包括SCLC和SNCC,他们的手段就是故意违法(公民不服从)而不是NAACP所倡导的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平等权利,他们的观点是:不符合平等权利的任何法律都是非法的,这是天赋人权的原则。
在这里,我要对比一下中国:中国违反天赋人权的原则的法律是中国的最高法律——宪法,因此,我说中国整个国家都是非法的,而这时的秩序必须被整个地否定掉,而不只是否定任何部分的法律,而这个全部的否定也包括这部宪法对国家、人民与领土的定义。而这时的美国,黑人中产者,他们认同美国的宪法与宪法所倡导的精神,所以,他们不断地引用宪法以及历史中捍卫宪法的总统的名字,如林肯。而这是许多黑人参加独立战争、一战、二战的原因,他们也赞成自由与民主。
1963年,小金与包括NAACP和SNCC在内的共六个组织的领袖一起发起了全国性的大型的号召种族平等的游行示威,该示威聚集了25万人(包括大量的白人支持者)在首都华盛顿特区的林肯纪念碑,小金发表了举世闻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号召大家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争取自己的平等的权利。这一抗议示威震惊了白宫和全世界,1964年,在林登约翰逊总统(1963年继任总统)的强力敦促之下,美国通过了公民权利法案(Civil Rights Act, 1964),该法案禁止雇主、私人服务场所和酒店业实施歧视政策。1964年,小金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不过,这期间并非所有南方黑人都有一致的看法,例如黑人中的最贫穷的人,他们赞成NAACP的战略,他们希望在这次的历史过程中彻底地不要顾及黑人中产者经济利益地推翻种族歧视在法律秩序与社会秩序中的原则。他们认为,如果不顾及黑人中产者的经济利益或者任何其他利益,也就是说所有人都不顾一切地无条件地投身于消除种族歧视的事业中,那么,种族歧视被终结的一天必将更早地来临。所以,他们认为南方黑人中产者是出卖他们利益的自私自利的群体。
马丁·路德·金投身民权运动的早年第一次遇刺的刺客就是一位非常贫穷的黑人女性,当时金在图书馆看书,这位女性拍他问,你是金博士?他回答“是”,然后这位女性将图书馆使用的开信封的刀从背后刺进去,险些丧命。这段时间的黑人内部的矛盾犹如今天中国人在推翻中共统治的路径上的争执,其实没有人能够代表全部的人。

9、马尔孔姆·X (Malcom X [Little]),1925-1965
这时的北方黑人所面临的困境并非种族歧视的法律问题,所以北方的黑人也不能同意NAACP的以法律诉讼途径消除种族歧视的战略,同时也不同意南方的和平非暴力抗争路径。北方的领袖是马尔孔姆·X(后简称X)。X并未受到任何高等教育,他一直在生存线边缘挣扎,年轻时曾吸毒并为谋生而从事卖淫活动(服务于男性同性恋者),后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刑。在狱中他加入了伊斯兰民族(Nation Of Islam, 简称, NOI)的宗教教派。这一教派发源于美国黑人,与普通的伊斯兰教不同,它排斥白人,视白人为魔鬼,为黑人生活的问题所在。普通伊斯兰教(也被称作“正伊斯兰教”)与普通基督教一样,不排斥任何种族或民族或性别,任何人均可加入,不管是白人黑人,男或女,年长或年幼。NOI教派也叫“黑人穆斯林(Black Muslim)”
1954年,X加入“黑人革命(Black Revolution)”组织,该组织迅速成为北方黑人的最有影响力的组织,而口才优异的他则成为该组织的代言人。他曾发表很多演讲,在北方黑人中有着强大的号召力。他凭借人权中的“民族自决权”要求黑人脱离白人,独立建国,不要与白人在同一个国家,同时,他倡导黑人要敢于以暴力方式对待白人的暴力攻击,以捍卫自己的权利(说明一下,当时白人至上主义者对黑人种族的暴力仍然非常严重,南方尤其严重,那位被凌迟致死的英俊黑人男孩就是一位生活在芝加哥的黑人,1955年在南方密西西比州被杀害的,这一事件导致了全国范围内的黑人暴力与非暴力抗议浪潮,在当时处于公交罢乘活动中的蒙特格马利市,人们抬着棺材游行示威)
但是1963年后,X看到非暴力形式也是有威力的,并且看到有大量白人支持黑人争取平等权利,因此他开始反思自己的宗教信仰并开始接触正伊斯兰教,最终于1964年宣布皈依正伊斯兰教,并谴责NOI误导了他十五年时间。他不再坚持白人是黑人的祸害,他相信白人与黑人都需要各自调整自己的观念,学会适应一种种族融合的生活,他对于暴力抗争的内容也进行了调整,他认为暴力抗争只能针对发生暴力侵犯下的自卫(他过去的主张严格说是暴力犯罪的形式而不是自卫形式),他领导的“黑人革命”组织最终走向沉寂,没人知道如果他还活着将会如何带领黑人革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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