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传播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所指的自由是个体的天生的权利,其含义是政府不得凭借法律和权力侵害个人的权利(自由),个人或组织不得违反相互的自由(平等)。自由主义不是道德宣示而是以这一明确的标准使每个人可以独立判断政府的合法性与他人的行为。自由主义主张要政府,但政府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自由主义规范政府行为,反对卢梭倡导的个人的随心所欲和不给予人权保障的政府行为。 自由主义以个人摆脱政府的道德控制为自由,与前现代文明的不受异族统治的民族主义的自由是两个概念。
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
宪法理论和最高法院判例(37-39)
2019年12月8日星期日
宪法理论和最高法院判例(34-36)
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
中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的釋法是非法行政命令
關於中國人大常委會的非法釋法問題
我譏諷中國釋法,有五毛出來說,人大是立法機關。實際可以看到中共根本不懂什麼是「釋法」,因為在中國根本不存在什麼釋法,他們可以隨時抹去自己制定的法然後換上新的,而對香港的法律體系又不懂,於是派人大常委會出來釋法了。
我特做此系列推講一講釋法,給有興趣的人知道。
「釋法」其實是專門針對憲法而言的司法解釋,但這並非某種行政文件無端地被發表出來而是因為某個具體的涉及人權的案件而出來的。其操作是:國家對個人的權利保護來自憲法,通常叫憲法權利。保護個人權利的定義就是指禁止侵害憲法所保護的個人權利的政府行為,在憲法中通常隨美國叫法被稱作權利法案。
一個國家對個人的保護主要就是來自於最高法律,憲法,而因為保護條款同時就是對政府的禁止條款,所以憲法中對權利的保護都是以「禁止政府⋯⋯」的方式出現的。基於此,自二戰後從美國開始產生了個人基於憲法保護條款對政府行為進行控告的案例。他涉及政府的管制行為對憲法保護的個人權利的侵害。
這些案例中有的一直訴訟至聯邦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對這些個案的判決往往具有所有其他類似案件的示範效應,即同類案件的判決將以最高法院對該案件的判決為依據。因此最高法院在判決這些案件時都會提供最高法院對該具體個案所涉及的相關憲法條款的分析,它將用於各低級別的聯邦法院對同類案件的判決,
這樣的分析故而必須非常清晰地解釋憲法的相應條款如何保護該個案的當事人的權利,因此被稱作「釋法」。但是中國憲法根本沒有個人權利保護條款,即不存在權利法案,所以完全不存在釋法的問題。
對於香港而言,依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高度自治意思是除外交軍事外的本港事務中國政府不得干預,
而同時,香港的訴訟案,只要不涉及外交軍事方面,依據中英聯合聲明(即構成香港主權轉移的前提的國際契約),其判決權完全在香港最高法院手裏,即最高法院對具體個案的分析本身就是「釋法」。而中國政府,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法院,都不是香港司法體系中的任何一部分,因此不是最高法院的上級法院,因為最高法院的上級法院也必須具備恆定性而不是臨時組成的一個臨時法院,所以中國任何權力機構都不具備承擔釋法責任的功能。而即便假設中國成立憲法法院,但由於中國憲法根本沒有個人權利保障的條款,因此也成立不了這樣的法院,因為不會有涉及個人權利的具體案件上到憲法法院來,而香港司法體系中,沒有任何法律條文指定在任何情況下,香港最高法院之上還有一個上級法院,因此,沒有任何案件有可能上訴至中國的最高法院(中國最高法院不具備就中國憲法的權利保護而審判政府的功能)。那麼既然案件都不能上訴至中國的某個不存在的憲法法院,當然中國的權力體系中也就不存在所謂的「釋法」的權力機構。
截止目前為止,中國人大常委會頻頻地主動出來發布行政命令,通過中共的媒體對空喊話,而不是作為香港的某個具體個人權利案件的最高法院的上級法院進行案件聽審與判決,因此,這些行政命令的「釋法」根本不是司法意義上的釋法,他們純粹是干涉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司法事務。而中國不顧香港司法體系的所謂「釋法」,因為完全沒有法理基礎,因此根本不是正常司法體系中的對某個具體的涉及憲法對個人權利保護的案件進行審判之後的案件分析(即司法解釋),因此,這些只是以「釋法」為名的行政命令(即沒有司法效力)。從本質上說,它就是靠武力統治為後盾強制性破壞香港自身司法體系,迫使香港司法體系接受與本港法律無關的來自中國的命令。
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
宪法理论和最高法院判例(31-33)
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
宪法理论和最高法院判例 (27 - 30)
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23-26)
2019年8月10日星期六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19-22)
2019年7月5日星期五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15-18)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12-14)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11)
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9-10)
2019年4月6日星期六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7、8)
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第5-6周)
2019年2月24日星期日
宪法理论和最高法院判例(4)
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3)
2019年2月10日星期日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2)
2019/2/10
一、宪法及政府的权力分支
1.1 宪法的起源与性质
1.1.1. 为什么需要宪法 (二)
下面我们来看当时的状况:
宪法产生前的150年,我们是相互分离的英国的殖民地,其统治完全依据国王的意志。他可以任意监禁我们,强制我们缴纳不公平的税,没收我们的土地。他的话就是最终裁决。这导致了冲突。1776年,托马斯•杰斐逊和55名其他人冒着生命危险签署了独立宣言,向英国和全世界宣布我们不再服从国王了。我们为了自己的独立而进入了一场战争,并于1781年开始了我们自己的政府,邦联条例*,但邦联条例却成为了一个引起更多冲突的方案。
美国对政治的理解在最开始的时候是这样的:
州保护自己的市民不受暴虐的国家政府的伤害,这就是美国人的想法。 当他们组建他们的第一个全国性政府(**即,邦联条例)的时候,他们担心会产生一个暴虐的全国性的政府。他们的方案就是要建立一个弱政府,使得暴政不可能发生。他们的确做到了。在这方面他们非常好地达到了自己的目标。他们所组建的政府不可思议地弱。 这个政府是一个类似于今天的联合国的(政治)体系。它包含一个立法机构叫作Congress(国会),国会可以制定法律,某种意义上的(法律),但是不能执行(法律),也没有执行(法律)的权力分支,也没有司法权力分支,没有总统也没有法院。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其实没有多少作用。
国会不能要求个人做任何事,不能对州实施任何行动。它可以请他们做一些事,例如支付革命战争期间的债务,但是它不能强迫他们这样做。它的要求常常不被(州)遵守。而且它不能征税。所以这是一种成功,从保持弱政府的角度来说。但如果从建立一个民族(国家)的角度以及从联盟各州的角度来看呢?那就是一个彻底的失败:州基本上仍然是独立的国家,它们有自己的货币,它们相互之间也相处不好,康涅狄格和新泽西正计划要攻打纽约;维吉尼亚和马里兰因牡蛎(蠔)而交战;邦联条例无法起作用。
这就是美国人学到的关于政府的第二课。这不是最后一次,我们后面会看到第三课。但是第二课的内容是,全国性的政府必须强到可以获得统治能力的程度*。它必须足以使各州进行合作。州保护它们本州的市民,这没错,这是第一次的教训,但是它们可能侵害别的州的市民,而且它们并不为了一个国家的整体有益而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所以全国性的政府必须强到足以使它们保持协调,使州做它们应该做的事。以下就是条例(译注:指邦联条例)有多么弱的一些例子。
>>(*插播电视评论)你要知道当时的殖民者们造的是英国的反,他们反对一个君主,反对一个掌握了全部权力的议会(译注:这里指殖民地没有任何权力)。所以他们想要的是阻止新国家的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国家制度可以拥有那样的权力控制他们的生活。
>>(*插播电视评论)当时的人们已经习惯于他们一直有的习惯,就是对自己所在州的身份认同,例如自认为是弗吉尼亚人或马里兰人或马塞诸塞人(译注:意思是不会自认为是美国人,这一点和今天的美国人不同,今天人们在各州流动,都会自认为是美国人)。
这是当时的一些州的广告词:北卡罗来纳州——惊奇无限;❤️纽约;特拉华州——当第一的感觉真好;宾夕法尼亚!
他们所要的是当时所称的“州权利”,“州主权”(译注:主权的意思就是“最高统治者”,州主权的意思是,州才是最高的统治者。)***
州认为自己类似于主权国家,他们与其他州的关系就是一种有点像或者有点类似于同盟国之间建立的某种盟约,或者类似的协定。但很快这样的协定或盟约就分崩离析了,其速度之快简直是令人瞠目结舌。而一个最大的问题,如果不说是最严重的话,就是政府没有权力征税。
在邦联条例之下,全国性的邦联政府直接破产了。它付不起保护大西洋船只不受海盗袭击的钱,也承受不起保护西部边境线上的市民安全的责任。每个州都有自己发行的货币。而更极端的是,拥有最大港口纽约市的纽约州对康涅狄格州和新泽西州的所有进港货物都从头到脚地收费,于是康涅狄格和新泽西正在计划对纽约进行联合军事打击。
所以,1787年,国会终于呼吁各州开会讨论修改条例,条例只允许修改(译注:这个意思是邦联条例不允许将这一法律废除)。条例说,联邦是永续性的,不能被抛弃。而且即使修改也是非常困难的。
2019年2月3日星期日
宪法理论及最高法院判例(1)
2019年2月1日星期五
委內瑞拉 變局分析(一)
先請各位看看一段視頻:https://youtu.be/xyrSJfWCyfs。實際上最近兩年我至少注意到兩次發生的委內瑞拉百萬人抗議、罷工浪潮。
這是BBC於委內瑞拉危機發生第二天發表的文章《委內瑞拉危機:政治何以惡化到這般地步?》 (https://t.me/xianliaoweilai/35926) 我可以簡單介紹一下BBC文章的內容:委內瑞拉自2014年進入動盪,主因是經濟自由落體,導致超級通脹,到去年底,通脹率達到百分之1百20萬,感性地說,平均每十九天物價就翻一番。這一動盪如何來的?這要從死去的前總統查維斯開始:他面對當時的貧富懸殊,開出了一個「藥方」,就是搞社會主義,因為社會主義主張平均。他1999年成為總統,直到他2013年死去,當了14年總統。他的方法很簡單,就是控制物價,基本生活用品價格非常低,以便窮人支付得起;同時限制外匯流動。因此很長時間中國民間傳聞委內瑞拉是一個很富裕的國家,被馬杜羅搞亂了。不是的。其實是,查維斯開始的,表面的窮人的富裕生活,實際上來自於設定最高價格,但實際上從自由市場經濟理論看,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限價銷售會導致生產方不願意生產,於是黑市交易大量產生,這就造成了腐敗。
這一點中國人,稍年長一點的,都有體會,就是只要你進行行政管控,那麼黑市就會出來,那才是市場真正的價格,而差價都被官員弄到自己口袋裡了。中國鄧總射擊師搞經濟改革初期就是允許國營之外搞自由價格銷售,於是出現了市場價。結果國營企業將多餘的或絕大多數產品弄到自由價格市場銷售,這要做到就得領導批示,而想獲得便宜的貨品,就得有門路,直接去工廠提貨。(卡玛的天安门诬指此为学运的起因,其实20岁的学生中大多数都没有进入社会,根本不知柴米油盐之事,且有当时的国家补助和包分配的铁饭碗,更何谈【价格闯关】影响到学生,这完全是人为安上的一个根本不是起因的起因解读!)行政價格控制的後面必有腐敗與社會不公,查維斯通過強制的行政手段實現自己的消除貧富不均的承諾根本不能實現,因為限價的結果是腐敗而不是窮人獲益。查維斯死後,差不多經濟也完蛋了。和毛死去後中國經濟完蛋差不多。馬杜羅2013年以1.6%的微弱優勢上台,任期六年。但這一任期中,經濟自由落體導致民間的巨大反彈。自2013年開始委內瑞拉就进入大量的民眾抗議期,2014年、2017年、2018年都出現過反對派領導的百萬人大遊行、大罷工、及街頭抗議(這和中國的情況是不可同日而語的,中國自1989年六四大屠殺至今,沒有超過千人的政治反對大遊行或其他形式的抗議活動【那些反PX項目的除外,那不是政治抗議】)。
Q:對了,不管是當時的中國還是委內瑞拉,是不是都以行政手段來強行管控市場價格?
A:搞共產主義(或共產體系下的社會主義),沒有不行政控制經濟的。
2013年馬杜羅上台,2017年他要修憲,遭到反對派的強烈反對,但不管如何,2018年5月按照新憲法大選,在他嚴厲打壓競爭對手的同時,他還操縱選舉,強迫公民選他,結果他最終獲勝連任。選民大會,作為馬杜羅政權的立法機構,雖然全都是忠於馬杜羅的人當選,不過,憲政議會沒有實權,類似於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就是個橡皮圖章,而且還是馬杜羅的擁護者擔任代表。馬杜羅選舉獲勝後,反對派一直組織大規模的抗議,宣稱選舉不公平,所以反對派一直宣稱選舉無效。2018年反對派開始組建議會,叫國民議會。馬杜羅表示要本期任職結束才宣誓第二屆總統任期,也就是今年1月10日。
1月23日,國民會議(就是反對派的)主席宣布馬杜羅總統任職無效,所以自己宣布擔任臨時總統。而幾分鐘之後,川普和副總統彭斯就在推特上表示認可新政府。大家注意:是幾分鐘之後!然後,加拿大和南美各國都表示支持新的臨時總統。但實際上,這個議會沒有實權,僅管獲得各國支持。馬杜羅在川普表示支持新總統之後,表示與美國斷交,令美國使領館72小時內撤出委內瑞拉。其實問題在於,現在的新政權沒有權力,因為原本就不是權力機構,新的臨時總統實際上才是一個35歲的年輕人。
但是,顯然這個總統事先已經與美國總統(政府)溝通過了,所以,才宣布當臨時總統幾分鐘,川普就表態了。
所以,我要在這裡給大家談一談李一平先生的分析:分析中稱,革命派犯了很多錯誤,那麼他對照的是什麼呢?對照的是他自己的街頭革命理論上所說的一些行為,例如要不斷向社會發布信息、要保持公開、不要讓那麼大的集會散去⋯⋯然而,這裡他並沒有看到,這次的危機並不是街頭運動引起的危機。反對派使用了兩個憲法條款宣布現任總統無效,這兩個條款是憲法第233條和第333條。這意味著什麼?這場危機並沒有涉及推翻憲法,而僅涉及推翻馬杜羅行政分支領袖的地位,因此,它是政治危機,但不是憲法危機,同時它也不是沒有任何準備的偶發的街頭運動。而李一平先生的指點都是基於一場偶發的、沒有組織的、突然間爆炸式擴散的街頭運動。同時,在這次的否認總統權威之前,可以說,他們反對派已經做足了功夫,有些,如罷工,常常持續好幾個月。也就是說,這次的反對派宣稱不承認總統,並依據憲法宣布自己是臨時總統,顯然是基於過去好幾年來持續的組織性的抗議運動的一個節點。然而,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李一平先生所設想的推翻中共的那些內容,明顯是基於:偶發性、無事前組織、無領袖、自發、僅限於街頭(不涉及國外政府和國內政權)的群眾自願參與的无法理目标的道德抗議。我們如果看委內瑞拉,如果沒有事先的協商,川普根本不會幾分鐘就發推表示承認,其他南美國家也一樣。他們其實都事先知道,但唯一不知道的是誰?是我們。我們以為他們這些國家政府不知道,因為我們潛意識里它是偶發性的運動,這樣就可以推演到中國。也就是說,我們設想未來如果我們要反對中國政權,好像不會事先尋求各國政府的同情與支持,因為作為理論指導者,自己都是想著僅僅靠街頭。這是不行的。
馬丁路德金可以僅僅靠街頭,因為馬丁路德金沒有宣稱要推翻美國政權,相反,他是支持美國的,他引述美國憲法、美國獨立宣言、還有林肯的廢奴宣言、美國新憲法等等,所以馬丁路德金是僅僅在街頭。但是,如果你要推翻一個政權,則街頭並不是最最關鍵的動作,然而街頭運動又是非常關鍵的。如果你不能調動數百萬人持續數年地反對政權,哪個政府會理你呢?委內瑞拉自2013年就開始有反對派組織抗議了,大規模的,光是我記得住的就有兩次特大型的,抗議、集會、罷工,大規模的,已經是立即吸引全球關注的事件了,不過,死亡和被關押的人也非常多,都是領袖。據統計,死亡數百人,被抓捕的上萬人,同時,自2014年開始,委內瑞拉有300萬(聯合國數據)人逃離(截止2018年底),去了其他國家。這個佔總人口的7%(截止去年中的比例)。也就是說,如果說這次算是一個結局的話,他們從開始到現在,是六年的努力和無數領袖的流亡、犧牲與被關押。反過來說,不是有數百萬普通平民站出來一下給你撐個腰,你就可以反對成功的。可能很多人認為300萬逃離的人中,肯定都是經濟難民,其實不然,經濟難民很多都不會出去,因為經濟條件不許可。這300萬多是中層,我記得過去發生中東難民危機的時候,也有很多人不相信那些逃離的人是社會中層,因為已經看來很窮很窮了,但,他們真的是社會的中層,但其中更多的是反對派人士。大家或許一向認為凡戰爭難民或經濟危機中的國家逃離的難民,都是經濟難民,其實如果是經濟上遭受巨大損失和生存危機的,他們多數走不了。就像中國1958年起的大饑荒,死的都是農村的大躍進的先進村先進縣,城市裡沒有聽說誰餓死的。馬杜羅即是時不時地給軍人漲工資,BBC的報導是16900名軍人獲得不停的加薪,他們都是軍中的忠君派。
所以,我們從這個事件的中國人的反應可以看到,我們在反對政府的道路上,有多麼不成熟。可以說,心裡還沒有一盤棋,還不知道街頭運動僅僅是第一步,而更重要的是建立友國同盟。而且,如果拿馬杜羅的政府和中國政府比較,拿委內瑞拉的人口和中國人口比較,如果委內瑞拉四年上萬人被抓幾百人死亡和300萬流亡,我們就可以想像,如果是中國要推翻這個政府,要從法律上推翻,而不僅僅是委內瑞拉的憲法之內推翻總統,應該有多少人或者說多少領袖去犧牲?委內瑞拉3千萬人口不到,中國有14億。如果將這樣的數據乘以一個比例,假如是擴大40倍,那是多少?而且,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人口倍增就可以的簡單問題,如果你連憲法都要推翻的話,你如何能夠拿出東西讓全世界各國都來支持你?美國是第一個承認委內瑞拉反對派的,我們中,反對派中,有誰能得到美國總統——行政部門的最高領導人,國家的代表,得到他的認可,而且是幾分鐘之內,這是一個長期的、策劃和執行非常仔細的組織行動過程,包括他們於2018年成立議會,難道他們可以自己就成立嗎?這背後如果沒有支持,這樣的議會能不能成立?所以,我想我們應該總是想辦法獲得多些的知識和信息,多些與外界溝通,不要以為「街頭」就能解決一切,當然更不能把委內瑞拉的這場革命理解為一場簡單的偶發的街頭運動。
自馬杜羅去年5月宣布大選獲勝並表示要到2019年1月10日宣布就職,我想反對派必然就已經在策劃這一天了。我想告訴大家,偶發性的自發的街頭革命,不會贏的,至少不會幾天抗議就贏,你得有數千萬人作为反对派的骨干力量。這樣造勢,然後有國外政府,如美國的支持……這些都需要事前周密策劃……而任何人都不可能直接可以獲得美國總統的接見,所以大家可以想一下這樣的關係建立需要多久。美國和周邊國家就可以構成最強大的威脅,會給原統治者帶來巨大的壓力,讓他害怕和恐懼。雖然,如果我們看今天的臨時總統,其實他除了可以宣布一下,政權仍然不在自己手上。他唯一有的就是外國政府的支持力量,它使得本國政權不敢貿然行事。
而即使反對派,還有很多不一定能夠聯合的,那麼現在的委內瑞拉國內反對派有沒有民眾支持?肯定有,這是最基本的。你沒有民眾支持,美國總統不會出聲的。但是民眾是不是在大一統的一個組織之下呢?當然不是,是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組織——反對派非常非常多,例如有可能有些組織徹底反對憲法,有可能支持現在的臨時總統在宣布選舉結果無效後由議長出任臨時總統,也有可能支持重新大選等等,個組織訴求肯定是不一樣的,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減少對街頭革命的浪漫的幻想,而是要知道應該做哪些工作,應該如何保持不被大一統的思維所左右。很多東西我們都需要通過學習然後才能具有成熟的構想。
我們可以分析委內瑞拉反對派是怎麼做的,做了些什麼事,而目前他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什麼,這些是未來中國人或許會碰上的。例如,一個反對派議會宣布主席為代總統,並獲得了國外多數國家承認,但是這個代總統沒有得到任何實際的權力,也就是他沒有軍隊警察,這是關鍵的執政力量,目前瓜伊多表示如果軍隊反水,將不被追究過往腐敗和人權侵害案件,這對中下層軍人有作用,對上層將領沒有作用……這個可能是大家並不關心的,但未來中國如果發生類似情況,恰恰会有這類問題,就是,如何處理那些曾經侵害過中國人的軍人?
另外,高級將領,在馬杜羅政府下,雖然普通人窮得要飯,他們通过做毒品洗錢非法採礦、還有無數的基建等項目無數的貿易訂單,大发横财。這些將軍身居高位,不僅僅是被赦免的問題。而是如果馬杜羅倒台,他們的所有非法財產與交易都沒有了,所以,瓜伊多的赦免令對他們沒有任何吸引力。但他們的態度決定了馬杜羅的去留,而馬杜羅因為失去國際支持,所以,他們也不敢貿然血腥鎮壓瓜伊多的反對派。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局面。查維斯死了反對派就開始組織抗議,但實際上,難道是查維斯死了才有反對派的嗎?當然不是,委內瑞拉搞社會主義19年,可以說,反對派就幹了19年。
可惜我們不知道他們幹了什麼,我們也不知道自己應該幹甚麼。我們很多人除了上來聊天浪費時間之外,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總是眼高手低,中國人呼吁了四十年還沒有開始做正事,期望把學生運動當作革命,然後落空了就開始罵,又希望外國都來把中共搞下去,然後沒有這樣又開始罵……如果從1949年算到今天,70年了,什麼也沒有,還出了一堆一堆的愛國者。當年美國革命期間也談愛國,但是不是指愛英國,如果愛英國,那不叫愛國,那叫叛徒。今天的中國人,請問愛國的有多少,難道大家不知道嗎?每天背著愛國的包袱,你不可能革命成功的,因為中共垮台後,我相信,即使是同樣土地上還是同樣的國家,那個國家也會改名,不會再叫中國了。到那天,你們可以問問,還怎麼當一個愛國者?國都沒有了,怎麼辦?死嗎?我們可以想一下,未來如果就算這個被消滅的中國仍保持一個國家的狀態,那麼名字換成了東國。以後你祖先是不是變成東國祖先了?你祖先隨著你的變化而變化,然後你國文化是不是不再叫中國文化而叫東國文化呢?你要不要哭天搶地地替中國祖先嚎啕?這些是我們今天要考慮的,如果我們明天消滅了中國建立了東國該怎麼辦?這就是我們需要面對的愚蠢的愛國心。天天拿祖先説事改祖先的國籍,是很丟臉的,丟的不是祖先的臉,是自己的。